鄂尔多斯光彩事业基金会 “光彩助企”项目旨在助力我市初创型、成长型小微民营企业以及农村牧区专业合作化组织发展,推动其做优做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光彩助企”项目的带动,大力弘扬光彩精神,扩大光彩事业影响,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光彩事业,带动更多的民营经济人士积极投身于光彩事业,推动光彩事业在我市的健康发展。
一、支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鄂尔多斯境内注册的,主要从事生态环保、特色农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及各类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
(三)具有稳定的营业收入或优质资产,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五)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在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就业方面远景成效显著。
二、支助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资金支持。被支助企业在有还款保障能力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无息借款,用于企业在银行的倒贷、解决企业因资金短缺造成的发展困难等方面。
(二)提供要素服务。通过聘请专家、第三方机构或借助基金会成员单位产业优势,免费为企业提供信息交流、管理咨询、市场研判、品牌塑造、产品推荐等方面精准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
(三)政策扶持。针对某一行业企业的发展瓶颈难题,通过专家调研分析研判,提出该行业该领域该地区指导发展的建议措施,并上报该地区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作为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措施的参考。
(四)教育培训。结合我市民营经济人士培训计划,免费对企业相关人员分门别类进行交流培训,开展外出考察学习,拓宽企业家视野,促进企业家整体素养提高。
三、支助标准及期限
(一)标准
(1)提供资金支持的,以申请企业申请金额为依据,基金会组织开展考察,经基金会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共同审查后提交理事会,理事会决议确定最终支助金额。
(2)其他支助,基金会提出帮扶方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提交理事会,理事会做出帮扶相关决议后对资助企业实施支助。
(二)期限
资金支助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旨在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可提供一次性或多次性资助;其他支助不设置期限,基金会不定期为企业提供要素服务、政策扶持、教育培训等。
四、实施办法
(一)项目实施审批流程
(1)企业按《光彩助企项目申请审批表》自主提交申请,基金会办公室考察调研,联合企业主管单位(推荐单位)共同审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理事会决议,理事会做出决议后报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审定,组织实施。
(2)理事单位担保推荐,基金会考察调研后,联合企业主管单位共同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理事会决议,理事会决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周期内,基金会要针对项目实施对象,从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做出综合评定,以协议或合同形式明确具体事项,制定“点对点”帮扶措施,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项目退出机制
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实施对象所从事的产业出现与国家政策不符或与法律法规相悖以及诚信方面有问题的情况,基金会将解除帮扶并依法保护基金会的权益。(因自身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而造成企业运营困难,应及早向基金会说明情况,申请退出,保护基金会的权益)。
(四)项目考评措施
为准确把握帮扶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效性,基金会将定期对帮扶对象的帮扶效果进行综合评定,为保证评估效果客观公正,将视情况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全程参与,对评估结果较好、社会反响较高的成功案例进行示范推广。考评结果差者,要鉴定原因并将启动退出机制。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光彩助企”项目企业库,定期更新企业库,做到精准识别,有进有退。
(二)加强信息公开,基金会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做到帮扶工作公正公开。
(三)强化舆论宣传,对帮扶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争取更多社会资源关心关注光彩事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基金会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博源大厦705室。联系人:韩锦涛;联系电话:0477-8139520
鄂尔多斯光彩事业基金会
2021年2月21日
“光彩助企”项目申请审批表 | |||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基 本 情 况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 | 用工情况(人数及来源) |
注册资本 | 注册品牌 | 经营范围 | |
企业性质 | 市场范围 | 获得资助及荣誉 | |
信用等级 | 资产负债率% | 近年来的经营状况(指标) | |
联系人 | 电话: | ||
企业 的特 点特 色及 发展 规划 | (特点特色应包括股份(出资)构成、生产经营体系及带动效应,品牌特色,专有技术及专营业务等)
| ||
申
请
项
目 | 项目 | 所选项目具体内容重点描述 (需资金资助的提供资金用途及还款保障条件) | |
政策支持 | |||
资金资助 | |||
管理咨询 | |||
市场开发 | |||
其它 | |||
企业(经济组织)所在地区主管(推荐)部门审核意见: | 基金会业务审核: | ||
公章 | 审核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基金会理事会决议: | 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审核意见: | ||
公章: | 公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企业营业证照及评级证书复印件 | |||
基金会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博源大厦 | |||
基金会联系电话:0477-8139520 | 联系人:韩锦涛 |